教育

分享

教育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Admin

2018-09-03 18:44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高等教育阶段,更是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2017年,全国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9590.41万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累计资助金额1882.14亿元(不含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889.77万人次,资助金额93.20亿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1604.61万人,资助金额179.11亿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509.92万人次,资助金额365.29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310.42万人次,资助金额193.80亿元;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金额1050.74亿元。各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175.94亿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285亿元。

  一、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

  三、普通高中教育: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今日新闻,学校资助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1.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校内资助。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今日新闻,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5.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顶岗实习为补充

  1.免学费。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对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继续阅读